查看: 197|回复: 10

李易峰事件:明星“亦”失色,顶流“易”塌房

[复制链接]

3

主题

65

帖子

132

积分

注册会员

Rank: 2

积分
132
发表于 2022-11-30 17:45:2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从吴亦凡,到李易峰,这两个YI字辈读音的顶流明星,时隔一年都因为私生活混乱,人设崩塌、光环破灭。这正是,突破法律和道德底线,明星“亦”失色,顶流“易”塌房。一段时间以来,“演艺圈”似乎成了道德沦丧、生活糜烂的代名词,实际上这对一些德艺双馨的艺人来说,绝对是不公平的。而拉低演艺圈口碑的,让大众感到膈应的,就是几个所谓的“顶流”。从吴亦凡到李易峰,她们的丑行败露、东窗事发,似乎都在使用同一个版本的剧本,在实施拯救人设的操作。9月10日晚上,在央视中秋晚会上,原定是有李易峰节目的,但在官宣节目单上,他的名字却被悄悄删除了。于是网友猜测,李易峰“出事儿了”。这样的猜测,就像网络病毒一样,不断被复制的时候,李易峰团队发出律师函辟谣。李易峰个人社交账户,也发出了充满真情实感的小短文,自证清白,为自己被造谣喊冤。然而,没过多久,李某某三个字赫然出现的警方通报中。有好事者查实,李某某就是李易峰其人。人设没能拯救,反而被打了一记响亮的耳光。

时隔一年,两个“YI”(亦、易)字辈的“顶流”,相继塌房。
反过来再看一年前,顶流明星吴亦凡,因涉嫌令人不齿的犯罪被警方刑事拘留。在刑拘之前,吴亦凡也曾信誓旦旦地,发出了所谓的“辟谣声明”。当时,吴亦凡在回应网友的猜测时,甚至是对天发誓,如果自己做过爆料者所说的那些事,“我自己走进监狱!”而结果,正如大家所看到的那样,2021年8月16日,犯罪嫌疑人吴亦凡被批准逮捕。网友猜测,官宣喊冤;警方查证,手铐加身。同一个剧本,同样的结局。不论是吴亦凡还是李易峰,在事实和法律面前,容不得任何巧言令色、虚言狡辩!同时,也再次说明,法治社会,明星的光环不是丹书铁劵的特权,顶流的招牌不是刀下留人的理由。已经犯错在先,不但不知悔改,反而妄想瞒天过海,欺骗大众,只会让人看清其做人的另一个侧面,让人更感厌恶。
吴亦凡和李易峰事件,我们完全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:无艺的偶像,不值得被袒护,失德的艺人,就应该被唾弃。她们的作品被下架、代言的品牌被解约,但是他们也不是一点价值也没有了。唯一的价值所在,就是被当成反面典型,被引以为戒,被警钟长鸣,教育他人不要重蹈覆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2

主题

54

帖子

107

积分

注册会员

Rank: 2

积分
107
发表于 2022-11-30 18:30:47 | 显示全部楼层
1v1飘过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55

帖子

108

积分

注册会员

Rank: 2

积分
108
发表于 2022-12-4 04:06:27 | 显示全部楼层
1v1飘过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49

帖子

96

积分

注册会员

Rank: 2

积分
96
发表于 2022-12-6 23:44:19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也顶起出售广告位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

主题

55

帖子

110

积分

注册会员

Rank: 2

积分
110
发表于 2022-12-18 11:14:43 | 显示全部楼层
纯粹路过,没任何兴趣,仅仅是看在老用户份上回复一下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58

帖子

116

积分

注册会员

Rank: 2

积分
116
发表于 2023-1-17 23:13:08 | 显示全部楼层
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3

主题

49

帖子

101

积分

注册会员

Rank: 2

积分
101
发表于 2023-2-2 07:19:39 | 显示全部楼层
顶起出售广告位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

主题

56

帖子

113

积分

注册会员

Rank: 2

积分
113
发表于 2023-2-7 23:21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回个帖子,下班咯~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

主题

61

帖子

119

积分

注册会员

Rank: 2

积分
119
发表于 2023-2-13 22:53:36 | 显示全部楼层
无论是不是沙发都得回复下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

主题

50

帖子

98

积分

注册会员

Rank: 2

积分
98
发表于 2023-2-17 01:57:19 | 显示全部楼层
鼎力支持!!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电影吧

Copyright 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Template by Comsenz Inc.All Rights Reserved.

Powered by Discuz!X3.4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